相关安评单位:
为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震规〔2025〕1号)要求,现就组织对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下简称“安评单位”)办理初次信用登记,建立安评单位诚信档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相关安评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向陕西省地震局报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承诺表》(详见附件)及佐证材料(PDF扫描件或照片)。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技术装备、专用软件证明,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证明,近5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近3年的荣誉信息等情况。
请相关安评单位务必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填报,省地震局将依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并视情开展现场核实。
邮 箱:sxjzfc2021@163.com
联系人:张书博(029)88465494 18700921009
陕西省地震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