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陕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5日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陕西省地震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通过门户网站:www.sxdzj.gov.cn
2.陕西省地震局官方微博(陕西省地震局)、官方微信(陕西地震信息)
3.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陕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省地震局办公室领取或在本页面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清晰扫描件或照片。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对于有效的申请给予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渠道及程序。
1.网上(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陕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eqbg@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省地震局办公室提交申请。信函方式(EMS、挂号、平信等)申请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水文巷4号
邮编:710068
传真:029-88465306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省地震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水文巷4号
(三)办理期限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单位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单位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网上或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处理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五)陕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三、工作机构
陕西省地震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水文巷4号
联系电话:029-88465499
传真号码:029-88465306
邮政编码:710068
电子邮箱:eqbg@163.com
咨询时间: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工作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陕西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举报。
举报电话:029—88465482
地址:西安市边家村水文巷4号
邮编:710068
接待时间: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中国地震局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