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陕西省地震局党组于2018年初出台了《中共陕西省地震局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陕震党发〔2018〕1号),明确了巡察工作的原则、重点、程序和相关要求。为落实巡察办法,做好2018年巡察工作,又出台了《陕西省地震局2018年巡察工作方案》(陕震党发〔2018〕22号),并对本年度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巡察工作由纪检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等部门人员组成4个巡察组,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从严要求的原则开展巡察工作。第一巡察组于今年5月21日-6月15日率先启动了对榆林中心地震台的巡察,在讨论总结的基础上,其余3个巡察组于7月份同时开始对发展与财务处、宣教中心、商洛中心地震台的巡察。巡察工作完成后,4个巡察组向巡察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汇报了巡察情况,根据局党组意见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向4个部门和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落实巡察整改的要求。
通过本次巡察,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提高了被巡察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解决了现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