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渭南市潼关县地震办公室利用周一例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公布以来,全国各地区各单位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的热潮,大家一致认为,新《条例》具有更强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紧了制度的篱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要真正有效地发挥好新《条例》的重要作用,关键在于做好"落实"这篇文章。
一要学纪懂纪。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通过学习,了解新《条例》的新要求、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解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更加清楚知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形势,不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做到为人有准则,办事有原则,生活有规则,持续保持共产党人的优秀本色。
二要敬畏党纪。党纪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的举止,划出行为的"红线"。作为党员要树立党纪意识、法治意识,明白新《条例》规定的142条不可逾越,党纪底线不能突破。任何党员在党纪面前都要一视同仁,没有"刑不上大夫"的王公贵族特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防微杜渐,既做到不折不扣、不跑偏走样,又要结合实际,领会《条例》制定的初衷和本质,不能因为害怕违反党纪就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三要严格执纪。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发生,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敢于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同时也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