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琳,省地震局局长吕弋培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赴咸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主要针对市、县政府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和运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抢险救灾物资储备,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等情况,实地赴彬州市开元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彬州(矿山)救援队、公刘小学、朱家湾地震安全示范农居、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中心;乾县乾陵地震台;礼泉县实验初级中学、民源医院建设工地、长庆油田基地、白村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咸阳市地震中心监测站、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进行深入检查。并听取了咸阳市政府及市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进一步了解咸阳在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过程中的举措、成效、问题和建议。
吕弋培局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咸阳市防震减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咸阳要继续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建设,强化观测环境保护和管理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应急避难场所供水、卫生等功能升级。
孙琳主任强调,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过程中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和投入程度;要以防震减灾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同时以问题为导向,逐个抓好整改。
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月为表态,咸阳将以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