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宝鸡市地震局与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举行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划转移交仪式,双方签署了《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备忘录》,移交了工作资料,并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流程衔接进行了对接。市地震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业务办理人员参加了划转移交仪式。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地震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紧密沟通,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无缝对接,精准实施。由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涉及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利益,且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经双方商定,共同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协同审批联办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项目申请材料后,及时向市地震局告知并推送相关资料,市地震局填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行政许可协同审批联系单》出具审查意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此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事项顺利划转移交,理顺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前置管理机制,夯实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成果应用,符合当前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的大环境,也对完善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