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5日23时52分(北京时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发生6.8级地震。地震发生后,由中国地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震局组成的联合地震现场工作队在震区开展了为期4天的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共计行程3000多公里,完成50个震害调查点的调查工作,其中抽样调查点41个。在震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协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一、地震灾害损失
(一)人员伤亡
本次地震未造成人员伤亡。由于房屋毁坏和较重程度的破坏造成失去住所176户,704人。
(二)受灾人数
灾区总人口约30380人,7595户;其中3189户受灾,受灾人口约12756人。
(三)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地震造成的总直接经济损失为6728.40 万元,其中乌恰县5678.49万元,伊尔克什坦口岸区769.91万元,兵团农三师托云牧场280万元。
1、房屋建筑
此次灾区的房屋建筑结构类型主要分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单层毛石混凝土结构、单层砖混结构、多层砌体结构和框架结构。灾区内各类居民住房屋破坏总面积为287051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4364.88万元。
2、教育系统
教育系统房屋破坏总面积为42422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715.97万元。
3、卫生系统
卫生系统房屋破坏总面积为1651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29.68万元。
4、交通系统
靠近震中多处牧道由于山体滑坡、崩塌和地裂缝出现不同程度的破坏,计76公里,直接经济损失为152万元。
5、公共房屋
公共房屋破坏总面积为30349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802.88万元。
6、棚圈
部分棚圈严重损毁,毁坏1312间,直接经济损失为629.76万元。
7、围墙
部分围墙倒塌,计3323米,直接经济损失为33.23万元。
二、地震烈度分布
(一)烈度分布图

(二)说明
1、地震宏观震中位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努拉村(39°39′,73°52′),微观震中位于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交界处新疆乌恰县境内西昆仑山分水岭处(北纬39°30′,东经73°54′),海拔高度4500~5000m。
2、我国境内的最大烈度为Ⅶ度,等震线呈北东东走向,Ⅶ度区长半轴为30公里,短半轴为22公里,面积1031平方公里;Ⅵ度区长半轴为130公里,短半轴为42公里,面积735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