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震死亡人数占世界地震死亡人数的33.1%。”12月17日在成都举行的地震预警技术及应用研讨会上,国务院参事、国家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举出这组数据,以说明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之大。
研讨会上,专家们认为,开展地震预警迫在眉睫。
开展地震预警“箭在弦上”
预警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地震带来的损失?
日本东京大学地震研究院目黑公郎教授曾通过模拟一次想象中的东海大地震,评估地震预警系统的作用。研究结论显示,在地震预警100%普及的情况下,死亡人数能减少80%。
“在一定地域布设相对密集的地震观测台网,在地震发生时,利用地震波与无线电波或计算机网络传播的速度差,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之前给预警目标发出警告。”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所长王暾介绍,地震预警系统是减少地震灾害和地震次生灾害的有效技术。
“在日本"3·11"大地震中,世界上最先进的地震应急警报系统和海啸警报系统发挥了很大作用。”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顾林生说。到2010年,日本密集布局了4235个地震监测网络,每10平方公里就有一个。
“目前我国的地震海啸灾害预案和预警,还不能满足应对巨灾的需求。”闪淳昌表示,我国预警信息只能覆盖40%的范围,“开展地震预警箭在弦上。”
地震预警是面向公众的系统工程
几秒到几十秒的地震预警时间,可以用来做什么?
这一段看似短暂的时间,可以让列车减缓行进速度,关闭燃气的供应管线,启动大坝紧急处置系统,也可以疏散城市里的人群。但是,仅仅作出预警信号,对于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来说,显然不够。
“地震预警后的紧急处置,同样迫切。”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副所长李小军认为,对灾害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地区发出预警后,采取可行的应急控制与减灾措施则显得更为重要。这就需要在应急管理体制上有所作为。
汶川特大地震中应对灾害的经验,曾被闪淳昌归纳为五个“最”最高层的果断决策、最快速的反应、最有力的支援、最广泛的社会动员和行动、最开放透明的态度。“我把其称之为中国的"拳头模式",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多种力量进行整合的一种危机管理模式。”
震后三年多,国内开始更多关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体制的建设。“地震预警不应该仅仅是预报,还要从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上强化,只有这样,当灾害来临时,公众的自救与政府的"公救"才能实现并行。”研讨会上,有专家表示。
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较差,也引起人们的反思。而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的行动,在四川省逐渐密集起来。今年9月,国内首次公众地震预警体验活动在四川发起;11月,跨区域多所学校同步地震预警演习也在四川、甘肃、陕西的5所中小学校同步举行;明年5月,四川省还将举行全省范围的防灾减灾大演练。
地震预警需要尽快得到立法支撑
研讨会上,不少专家提出地震预警系统目前在国内推行较为困难,主要的原因就是地震预警存在风险,而风险由谁来承担,其成本怎么算,还不得而知。
“地震预警系统能够为震后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和抢救提供第一手的信息,但其法律制度的缺失,使得信息发布主体和运用要求不能明确。”四川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副处长龚宇表示。
龚宇认为,地震预警的法律法规,需要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媒体在预警中的地位和责任、预警信息的运用要求,特别是对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企业或工程设施应提出要求,“不能等预警系统建立起来了,法律还是空白。”
在研讨会上,也有专家认为,目前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不妨先开始做一些尝试。省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果就提出,可以先在一些企业内部搞预警系统的建设,“比如像高铁、化工、核电等行业可以先开始地震预警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试点运行。”
有专家认为,地震预警系统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产品,有民用和商用两种应用途径。“它其实是一种政府的公共服务,”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副教授顾建华认为,“可以满足公众和专业用户的需求。”
国内的一些企业和科研单位也正在研究地震预警系统,并逐渐应用到实践中。如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正是从汶川地震后开始着手自主研发地震预警系统的,现在,从汶川到青川再到甘肃文县、陕西宁强县区域内,已经布设了该预警台网。王暾介绍,他们正在研究利用手机作为终端接收预警信息,让更多公众可以及时应用预警信息。
董军摘自: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