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非常重视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国家设有民防部专门负责地震、洪水、火山、滑坡、土壤流失、海啸、风暴等灾害防御工作。各大区(相当于我国的省)和地方(相当于我国的市、县)三级都设有负责灾害防御的政府民防总指挥中心。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视自然灾害的大小及破坏程度决定哪一级政府的民防总指挥宣布相应的全国、地区或地方进入自然灾害紧急状态。
3.1国家民防部
该部的主要任务就是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与损失,包括灾害减轻、准备、响应及恢复等4个环节。“减轻”包括国土利用规划、 保险和建筑物抗震规范;“准备”包括减灾计划、警报系统和培训;“响应”包括救援、疏散、救济灾民;“恢复”包括清理、设计与重建等。
3.2全国民防委员会
由民防大臣任命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任务是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防灾减灾准备,确保有效的民防体制。
3.3计划委员会
民防大臣根据民防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或几个计划委员会。 主要任务是制定和提出民间防卫和国家紧急事态方面的减灾计划,由全国民防委员会贯彻实施。
3.4全国民防总部
总部位于国家议会大厦。该部在民防部管辖下, 是全国民防管理工作的指挥机构。有关紧急事态的信息集中到总部,由总部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决策,向有关部门部署。
当发生全国性自然灾害时,只要国家民防总指挥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民防总指挥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内阁成员随即来到总指挥部,各生命线工程的负责人以及有关行业的高级顾问也将来到这里参与救灾指挥工作。
3.5地方政府(市县)
新西兰实施民防的主要组织和责任在地方市镇村评议会,根据计划和部署进行灾害防御工作。
3.6地震研究基金会
该基金会是地震研究方面的一个积极促进机构,基金会提供的经费,一是作地震研究用,二是用于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传递信息。
新西兰的灾害防御机构,非常重视在减灾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为了提高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民防部印制了防御多种灾害的宣传品,内容包括灾害的识别、性质、预防、抵御以及如何进行自救、互救等。每户发放一套。
崔秋文提供